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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12 請不要成為打手
Date June 2, 2011, 12:39 pm
留言內容 轉載不實言論亦具毀謗之事實,板主應注意。
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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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11 就只是一個 緣盡!Over!
Date October 20, 2010, 10:58 am
留言內容
敬請要求相關人士終止脅迫頂罪之行為:
許勝雄先生:仁寶負責人。
(邱顯寶)先生:仁寶的大股東,林柏青與邱文甫之祖父。
邱淑娥女士:桃園國中的退休老師,(林柏青與邱文甫之姑媽)。
邱文甫:就是因為其父親英年早逝,無疾而終,所以一發。
林柏青:就是熱情相挺,結果不可收拾。


就只是一個 緣盡!Over! 如此而已。
*陳情 & 規勸阻止(卻)
立法委員您好:
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noise”),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
*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以微弱的訊號,以隻字片段、真假難辨、或狂妄不實的說詞,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

案件補充說明:
1.本人外島服役期間,(黃)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
*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
*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以掩飾他人罪行。
*造假軍中記錄一事,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
*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
2.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
*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
記得在許多年前,通說是兇嫌者,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於本人玩PC-Game時,疑是屋外有人,喊聲“誰啊”,驚走兇嫌,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而為我所知悉明白。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當時之住所。
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
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是不是伊”,隔壁鄰居則回答“不是嘿勒啦”。
*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的確如此。
*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之日期相比較,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xx條人命關天”的事實,刻意造假。

Issues:
*所謂的“一發不可收拾”究屬故意或過失!
文甫之父英年早逝,究竟是何原故:“慘遭滑鐵輪”!就是拿破輪的意思嘛。
*究竟誰經常往來,誰不曾往來!有須要對決(脅迫頂罪)那麼久嗎!
*潛在性因素:有“同父異母”、“正統之爭”、“死於帶綠帽”之說!以及現在對方之財產繼承問題。
*影響考生權益:於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時,對方“拿83年服務證到考場調查案子”,“影響考生權益”。加上之前本人求職時,對方刻意造謠,危及本人之 job & life,對方之做為,講難聽一點,就是滅口的具體表現。
*社會問題:
(1)對方運用電子及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之情形,遲遲無法解決。使用包括GPS、GPRS以及所謂的“裝炸彈”(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等等,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造成“noise”的情形。
(2)對工業安全與衛生(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是否構成某種程度之危害。
(3)對方使用多種電子技術,對特定人士或不特定人士構成侵犯隱私、妨害自由之問題。

結論:
敝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並非對方之人員,遇到像他們家族那樣、發生那麼多既血腥又鬼厲的內部鬥爭,勢必撇清關係、表明立場,勢必選擇閃避。敬請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noise”影響的現實問題上,有能規勸阻止(卻)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終止一切的侵擾,緣盡!Over!拜託再拜託。
Reporter 阿海 敬呈
2010/10/20
Subject 10
Date May 9, 2010, 9:00 pm
留言內容 光是部落格的名稱就讓人爽,
但臺灣早已實質獨立,
只缺正名和制憲.
Ching-Lueh Chang
Subject 9 Ma Ying-jeou is not a lawyer
Date December 17, 2009, 2:58 am
留言內容 <a href="http://taiwanmatters.blogspot.com/2008/03/ma-ying-jeou-is-not-lawyer.html">Ma Ying-jeou is not a lawyer!</a>
Ching-Lueh Chang
Subject 8 Ma Ying-jeou is not a lawyer
Date December 17, 2009, 2:56 am
留言內容 http://taiwanmatters.blogspot.com/2008/03/ma-ying-jeou-is-not-lawyer.html
Subject 7 [尋找特色美眉]
Date November 29, 2009, 1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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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roboy
Subject 6 史上最厚黑的總統
Date November 4, 2009, 5:04 pm
留言內容 史上最厚黑的總統, 為台灣下一代的"品德教育", 讓出一點良知巴.
Subject 5 mCool
Date September 21, 2009,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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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盛晃
Subject 4 戮馬謊
Date August 19, 2009, 6:09 pm
留言內容 進一步說明:總統府必定知道外國表達援助台灣風災訊息
- 外交部每日向總統府呈報的外館傳電是巨細靡遺的
(莊盛晃 前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參議)

總統負責國防、外交、兩岸事務,負責的方法是什麼?在外交的部分,外交部每天彙整呈報各外館所傳送回來的電傳,是一個重要方式。以前是使用電報,現在則是使用傳真,所以外館傳送回來的資料仍維持著以往電報的型式,也就是日前曝光婉拒外援那一份文件的型式。所以外交部每天向總統府呈報外館傳電是行之有年的制度和行政程序,而呈報的對象則至少有:總統辦公室、秘書長辦公室、副秘書長辦公室、國安會秘書長辦公室、…。

外館遠在天邊,如何掌握其業務?每日送回來的電傳就是一個重要業務掌握方法,也是總統指導外交事務的行政程序。電傳的內容往往牽涉國家機密,法律上不得洩漏,但可以略述其形態。例如某外館某人和哪一個國會議員見面,談了些什麼事情,並且傳回會面的相片以資佐證;又例如某國正逢大選,對該國選情的分析;例如某一國際組織的會議資訊掌握;例如某國透過當地外館向我國提出的各種資訊;例如對某國某事件的分析報告;例如援外事務的掌握…。這些每天呈報的電傳,是巨細靡遺的,這樣總統也才得以主導外交事務。否則從何掌握?何從負責?如何下令?

詳細說明的原因,除了看不下去以外,更要為總統府和外交部相關人員喊冤出氣。自己做的決定,出事了竟推說不知道!還震怒!還要懲處無辜的人!天理何在!

莊盛晃 2009/8/18
Subject 3 [ CNN投票]馬該下台!
Date August 17, 2009, 2:28 am
留言內容 [ CNN投票]馬該下台!
http://cq242.pixnet.net/blog/post/29043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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