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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陳前總統國際記者會聲明稿

民主倒退、司法濫權


09/03/25


今天是我遭到羈押的第118天,雖然馬政府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國民黨政權更以延續羈押當成威脅與懲罰,企圖限制我的言論自由,但我無所畏懼,我必須挺身而出直接訴諸於國際社會,為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與公義,提出我最深沈的抗議與控訴。



我的判決已經寫好,刑期更已經確定,因為這些都不是檢察官與法官所能決定,他們都只是奉命行事,所謂的司法程序都只是「過堂的鬧劇」。在馬英九政府統治之下,台灣的民主與法治已經倒退到「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之前的黑暗時代。



我女兒曾說,從小到大,司法都在迫害我和我的家人,過了20年,司法一點都沒進步。過去的8年我曾盡心盡力的推動司法改革,但今天我不得不承認台灣的司法公義早已蕩然無存這個殘酷的事實。



去年520以後,馬英九政府迅速向中國傾斜,為了換取北京當局對國民黨政權的呵護與照顧,政黨再度輪替後,隨即對前朝政府進行無情的清算與鬥爭。我卸任總統的當天立刻被境管,不久嘉義縣陳明文和雲林縣蘇治芬兩位民進黨籍的縣長,以及前國家安全會議邱義仁秘書長等,陸續以涉嫌貪瀆的罪名被檢方羈押禁見。之後陳雲林來台,馬政府以近乎戒嚴的方式企圖隔絕群眾抗議的聲浪,但依舊無法壓制台灣人民強烈的不滿與抗爭,更暴露了國民黨政權的顢頇與無能。陳雲林離台之後,馬政府立即進行大規模的秋後算帳,而最具體的證據就是將我強上手銬、羈押禁見,使我與外界完全隔離。



然而再多的司法程序,也掩蓋不住整個事件的本質,也就是假借司法之名,赤裸裸的以國家暴力對政敵進行鬥爭與追殺。用所謂的「反貪腐」來醜化、污名化過去民進黨政府對「台灣優先」和「台灣主體意識」的堅持。我或許是被迫害的第一人,但我相信絕對不會是最後一人。



司法貴在透明、公平、公正,正當的司法程序更是整個法治的基礎。然而,在偵查和審理我的案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竟接受電視專訪直接談論個案,並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公然向陳聰明檢察總長施壓,逼迫特偵組8位檢察官一字排開召開記者會,揚言扁案「辦不出來,就走人!」毫不掩飾的向執政當局表態、交心。更令人髮指的是,在王清峰部長直接前往國民黨中央黨部向吳敦義秘書長簡報案情進度後,特偵組與調查局立即發動大規模搜索,並開始將我辦公室的同仁一一收押禁見,直接押人取供。去年10月29日,馬英九總統更在總統府擴大「輿情會報」中直接裁示很快就會把我關起來,相關的資訊獲得與會者的證實。11月12日,陳雲林離台不到一個禮拜,經特偵組與地方法院長達近24個小時的連續偵訊與審理,我被裁定羈押禁見。



一個月後,12月12日特偵組將案件偵結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以抽籤的方式將本案分由周占春審判長的合議庭審理,之後周審判長於12月13日及18日兩度將我無保釋放,但地方法院卻公然違反「法官法定原則」,透過所謂的「庭長會議」,將本案併給蔡守訓審判長所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並於12月30日再度將我羈押迄今。



更離譜的是,蔡守訓審判長竟然於這個月3日,在羈押期限到期之前的二十幾天,直接裁定預告羈押到期後將繼續延押兩個月,這種懲罰性、報復性的裁定不但史無前例,更明白表示法官在進行實質審理前心證已成,徹底剝奪我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台灣司法枉法、淪喪到這樣的地步,實在令人不寒而慄。



就案情的實質而言,總統國務機要費是否具有馬英九市長特別費的性質至今尚未釐清,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627號解釋文,也認定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事項的資訊可以有所保留不予揭露。而特偵組也在起訴中承認在我擔任總統期間,對國務機要費的使用,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完全沒有「不法所得」,但特偵組卻「硬拗」,以實際經費支用情形與出納人員私人的流水帳目不符,遂將我以貪瀆的罪名起訴。



龍潭購地案,相關證人及同案被告均表示當時在總統府所做的結論是依據與會者的共識而來,並非總統一人之意。所有的人也表示總統完全不知道有錢的事情,證明我沒有收賄的犯意更沒有收賄的犯行,特偵組竟將部分證人的證詞移花接木,就此認定我涉及貪瀆,根本是胡亂攀誣與惡意栽贓。



至於洗錢案,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政治獻金是台灣的選舉文化中所有政治人物不能公開的秘密,幾乎所有的參選人沒有一人是據實申報選舉經費。但不能因為制度的不周延,只為了政治鬥爭的需要,別人的政治獻金就是獻金,而我的政治獻金就是勒索、貪污。



我絕對不是貪財愛錢之輩,民進黨沒有黨產和黨營事業,過去8年擔任總統期間,我竭盡全力為黨和有需要的同志募款,前後6次重要的選舉,我捐給民進黨、黨所提名的候選人,甚至政治盟友,總金額超過13億新台幣,可以說我所能支配的經費全部都捐了出去。



我承認有部分的選舉結餘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我的夫人私自匯到海外,但不能因此認定這些資金就是不法所得,相關的轉匯行為就是在洗錢。政治獻金是所有政治人物的歷史共業,絕對不會因為把全部的罪惡推到陳水扁一人身上就能獲得解決。我願意將我的政治獻金完全攤在陽光下接受最嚴格的檢視,但我認為部分朝野所有的政治獻金,尤其是國民黨的黨產,也要用相同標準來檢驗。如果只是針對陳水扁一人或民進黨一黨,那就是徹頭徹尾的政治追殺與迫害。



去年的520到今天的325,不過才短短10個月,但卻彷如隔世。不過換了個總統,台灣過去所自豪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社會公義,完全走了樣,變了調。律師站出來仗義執言,法務部就可以把律師移送懲戒;法官裁定無保釋放,可以立即違憲換法官接手辦案;特偵組的偵訊充滿了威脅利誘、串證套供,竟然還要修法不准將檢察官違法偵訊的過程公諸於世。在國民黨一黨專政與國共聯手的陰影下,台灣的司法成為政治打壓與迫害的工具,只要願意配合執政當局,犯下再嚴重的罪行都能「網開一面」;如果膽敢挑戰馬政府的權威,司法的枷鎖、刑罰的腳鐐隨時都可能惹禍上身。一個「反台親中、化獨促統」的新威權體制正逐漸形成,但這絕對不是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所願承受的宿命。



過去面對戒嚴統治、白色恐怖和大中國意識型態的壓迫與荼毒,我們從不曾畏懼。威權獨裁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內心的恐懼與限縮。當一個人倒下去、一個人被囚禁,但有十個人、一百個人站起來、站出來,任何的不公不義都將應聲而倒。我今天在此提出最深沈的抗議與控訴,不是為我一個人喊冤,因為我已經有所覺悟。但為了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與公義,更為了台灣的獨立自主,我不得不堅定發聲,不得不大聲吶喊,我願意竭盡一己之心力,不斷奮鬥抗爭,直到公平、正義再次引領台灣人民走向更光明的前途與未來。

陳水扁 200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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