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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設在臺灣的12吋晶圓廠的數量,佔據全球第一位,臺灣的經濟在美國政府「有意」的扶持之下,也讓臺灣人民的(GDP)從一年5千美元,在短短幾年之內,一躍升到一年1萬2千美元之多,時間就在1984年之後,後人稱為「臺灣經濟的奇蹟」,到21世記之後,臺灣人民的(GDP)己經成長到一年1萬6千多美元,這時候的「中國」的(GDP)一人一年還不到一千美元。
從以上的數據來看,應該就可以明確看出,臺灣經濟的起飛,完全是靠美國!而且根本就不是靠「中國」!現在如此,以後永永遠遠都是如此!就如太陽永遠只會從西邊日落的道理一樣!
1984年10月在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市的市郊,發生一起「政治謀殺」的命案,被害人的筆名叫「江南」,又俗稱「江南命案」,美國政府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接到來自潛伏在臺灣總統府(CIA)特工的情資報告,得知「江南命案」的幕後指使者,就是蔣經國總統本人!美國政府傳話給蔣經國,兩個條件給他選擇,一是向全世界宣佈:以後蔣家的人,不會再担任總統一職,也不再涉足政壇!二是如果不行使第一個條件的話,美軍將會再次大舉進入臺灣總統府,進去抓蔣經國總統,並上手銬,搭乘美國軍機,押送到美國首都(華盛頓C.D.)接受公開審判,日後就在美國服刑過下半生,不過這位「聰明的中國人」選擇了第一個條件。
請不要以為就是因為發生了「江南命案」,才迫使蔣經國對外做如此的宣示,其實就算沒有發生「江南命案」,美國政府也不會再讓蔣經國再繼續担任總統一職,蔣經國這時候因糖尿病重病纏身,美國政府會以這個理由,來逼退蔣經國,並讓他提早退休,美方準備讓當時的副總統李登輝先生,來接任總統一職,並絕對摒棄那些來自國外的「高級中國人」,美國政府認為,臺灣是屬於臺灣人民的,總統也要由土生土長的臺灣人來担任,這樣一來,才能完全符合,美國在臺灣的利益!美國真的敢派美軍進入臺灣總統府抓人嗎?
舉一個實例!在1989年12月,美軍在凌晨拂曉時刻,派精銳特種部隊,進入巴拿馬地區,先制服了巴拿馬守軍,隨後進入巴拿馬總統官邸,逮捕諾瑞加總統,並上了手銬,搭上C-141型空軍噴射運輸機,送到美國司法看守所,並接受審判,現還在美國坐監服刑,罪名是走私販毒。臺灣和巴拿馬,這兩地區的主權,是屬於美國政府的,所以美軍隨時都可以進入臺灣或巴拿馬,尤其是臺灣,雖然美軍在1979年全面從臺灣撤軍,但是也可以再依據「臺灣關係法」,隨時可以再進入臺灣!
「江南命案」再怎麼說,都已經是25年前的舊案子了,到底美國政府對臺灣是不是還有管轄權呢?再舉一個實例,2009年1月17日,美國司法部對操控面板價格案有進一步判決,在臺灣的華映公司3名主管,首度在美國因違反反托拉斯法,而必須面對入監服刑的處分,但是這3名主管,人在臺灣就算了,還要自費買機票赴美服刑,這就非常奇怪了?美臺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就算馬英九願意和美國簽下引渡條約,美國政府絕對不會答應的。
因為簽署引渡條約,必須是要「國與國」才能夠簽署的,「中華民國」根本就不是個國家!美國政府是不可能去和「中華民國」簽署引渡條約。這3名臺灣主管,可不可以不赴美服刑呢?不行,非去不可,因為臺灣的主權是屬於美國的!不只有臺灣,也包括人在日本的夏普和韓國的樂金(LGD)的主要負責人都已經認罪了,也都要自費赴美服刑,因為臺灣及日本和韓國,這三個國家的主權都是被掌握在美國政府的手裡!(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歡迎轉寄/轉貼/下載)
轉載自Taiwan Heart。
從以上的數據來看,應該就可以明確看出,臺灣經濟的起飛,完全是靠美國!而且根本就不是靠「中國」!現在如此,以後永永遠遠都是如此!就如太陽永遠只會從西邊日落的道理一樣!
1984年10月在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市的市郊,發生一起「政治謀殺」的命案,被害人的筆名叫「江南」,又俗稱「江南命案」,美國政府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接到來自潛伏在臺灣總統府(CIA)特工的情資報告,得知「江南命案」的幕後指使者,就是蔣經國總統本人!美國政府傳話給蔣經國,兩個條件給他選擇,一是向全世界宣佈:以後蔣家的人,不會再担任總統一職,也不再涉足政壇!二是如果不行使第一個條件的話,美軍將會再次大舉進入臺灣總統府,進去抓蔣經國總統,並上手銬,搭乘美國軍機,押送到美國首都(華盛頓C.D.)接受公開審判,日後就在美國服刑過下半生,不過這位「聰明的中國人」選擇了第一個條件。
請不要以為就是因為發生了「江南命案」,才迫使蔣經國對外做如此的宣示,其實就算沒有發生「江南命案」,美國政府也不會再讓蔣經國再繼續担任總統一職,蔣經國這時候因糖尿病重病纏身,美國政府會以這個理由,來逼退蔣經國,並讓他提早退休,美方準備讓當時的副總統李登輝先生,來接任總統一職,並絕對摒棄那些來自國外的「高級中國人」,美國政府認為,臺灣是屬於臺灣人民的,總統也要由土生土長的臺灣人來担任,這樣一來,才能完全符合,美國在臺灣的利益!美國真的敢派美軍進入臺灣總統府抓人嗎?
舉一個實例!在1989年12月,美軍在凌晨拂曉時刻,派精銳特種部隊,進入巴拿馬地區,先制服了巴拿馬守軍,隨後進入巴拿馬總統官邸,逮捕諾瑞加總統,並上了手銬,搭上C-141型空軍噴射運輸機,送到美國司法看守所,並接受審判,現還在美國坐監服刑,罪名是走私販毒。臺灣和巴拿馬,這兩地區的主權,是屬於美國政府的,所以美軍隨時都可以進入臺灣或巴拿馬,尤其是臺灣,雖然美軍在1979年全面從臺灣撤軍,但是也可以再依據「臺灣關係法」,隨時可以再進入臺灣!
「江南命案」再怎麼說,都已經是25年前的舊案子了,到底美國政府對臺灣是不是還有管轄權呢?再舉一個實例,2009年1月17日,美國司法部對操控面板價格案有進一步判決,在臺灣的華映公司3名主管,首度在美國因違反反托拉斯法,而必須面對入監服刑的處分,但是這3名主管,人在臺灣就算了,還要自費買機票赴美服刑,這就非常奇怪了?美臺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就算馬英九願意和美國簽下引渡條約,美國政府絕對不會答應的。
因為簽署引渡條約,必須是要「國與國」才能夠簽署的,「中華民國」根本就不是個國家!美國政府是不可能去和「中華民國」簽署引渡條約。這3名臺灣主管,可不可以不赴美服刑呢?不行,非去不可,因為臺灣的主權是屬於美國的!不只有臺灣,也包括人在日本的夏普和韓國的樂金(LGD)的主要負責人都已經認罪了,也都要自費赴美服刑,因為臺灣及日本和韓國,這三個國家的主權都是被掌握在美國政府的手裡!(待續)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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