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p 08 Tue 2009 15:01
阿扁總統給楊緒東醫師的回信(第2封)
- Sep 08 Tue 2009 14:57
聽運開幕,主場館外民眾抗議要求馬英九下台
- Sep 08 Tue 2009 14:54
人權律師李勝雄先生演講:扁案與台灣前途
影片共18段,可連續觀看 (Rainbow | 贊浬 製作)
李勝雄律師分析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一案,阿扁總統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而且以偽證罪預告阿扁總統會被判重罪,台灣唯有建國一條路,才能脫離中華民國的體制,往後的台灣總統也才不會被政治追殺與清算。
延伸閱讀:
李勝雄律師分析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一案,阿扁總統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而且以偽證罪預告阿扁總統會被判重罪,台灣唯有建國一條路,才能脫離中華民國的體制,往後的台灣總統也才不會被政治追殺與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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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08 Tue 2009 14:50
郝有才的龍山寺地下街國際觀光商場
- Sep 08 Tue 2009 14:41
《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的當代對話-若林正丈教授讀友會
今日(9/05)下午在台灣國際會館舉辦了若林正丈教授讀友會。若林正丈(1949年11月27日-),出生於日本長野縣,政治學者,東京大學教授,長久以來研究台灣政治及台灣近代史,著作甚多。
與會主講人對《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一書與若林正丈教授對話,提出許多觀點與精闢的見解,現場並開放讀者提問來跟作者交換意見。前考試院長姚嘉文、僑委會主委張富美、周清玉女士、詩人作家李敏勇先生、台教會陳儀深會長及許多學界、青年學生皆出席此寫給場座談聆聽精彩的對話。
影片共有12段,可連續收看主講人:若林正丈(東京大學教授)
與會主講人對《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一書與若林正丈教授對話,提出許多觀點與精闢的見解,現場並開放讀者提問來跟作者交換意見。前考試院長姚嘉文、僑委會主委張富美、周清玉女士、詩人作家李敏勇先生、台教會陳儀深會長及許多學界、青年學生皆出席此寫給場座談聆聽精彩的對話。
影片共有12段,可連續收看主講人:若林正丈(東京大學教授)
- Sep 07 Mon 2009 00:01
中國黨用普渡、超拔,矮化台灣神
- Sep 06 Sun 2009 16:43
(7)臺灣關係法到底有多「強壯」?/廖東慶 作品
尤其是設在臺灣的12吋晶圓廠的數量,佔據全球第一位,臺灣的經濟在美國政府「有意」的扶持之下,也讓臺灣人民的(GDP)從一年5千美元,在短短幾年之內,一躍升到一年1萬2千美元之多,時間就在1984年之後,後人稱為「臺灣經濟的奇蹟」,到21世記之後,臺灣人民的(GDP)己經成長到一年1萬6千多美元,這時候的「中國」的(GDP)一人一年還不到一千美元。
從以上的數據來看,應該就可以明確看出,臺灣經濟的起飛,完全是靠美國!而且根本就不是靠「中國」!現在如此,以後永永遠遠都是如此!就如太陽永遠只會從西邊日落的道理一樣!
1984年10月在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市的市郊,發生一起「政治謀殺」的命案,被害人的筆名叫「江南」,又俗稱「江南命案」,美國政府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接到來自潛伏在臺灣總統府(CIA)特工的情資報告,得知「江南命案」的幕後指使者,就是蔣經國總統本人!美國政府傳話給蔣經國,兩個條件給他選擇,一是向全世界宣佈:以後蔣家的人,不會再担任總統一職,也不再涉足政壇!二是如果不行使第一個條件的話,美軍將會再次大舉進入臺灣總統府,進去抓蔣經國總統,並上手銬,搭乘美國軍機,押送到美國首都(華盛頓C.D.)接受公開審判,日後就在美國服刑過下半生,不過這位「聰明的中國人」選擇了第一個條件。
請不要以為就是因為發生了「江南命案」,才迫使蔣經國對外做如此的宣示,其實就算沒有發生「江南命案」,美國政府也不會再讓蔣經國再繼續担任總統一職,蔣經國這時候因糖尿病重病纏身,美國政府會以這個理由,來逼退蔣經國,並讓他提早退休,美方準備讓當時的副總統李登輝先生,來接任總統一職,並絕對摒棄那些來自國外的「高級中國人」,美國政府認為,臺灣是屬於臺灣人民的,總統也要由土生土長的臺灣人來担任,這樣一來,才能完全符合,美國在臺灣的利益!美國真的敢派美軍進入臺灣總統府抓人嗎?
舉一個實例!在1989年12月,美軍在凌晨拂曉時刻,派精銳特種部隊,進入巴拿馬地區,先制服了巴拿馬守軍,隨後進入巴拿馬總統官邸,逮捕諾瑞加總統,並上了手銬,搭上C-141型空軍噴射運輸機,送到美國司法看守所,並接受審判,現還在美國坐監服刑,罪名是走私販毒。臺灣和巴拿馬,這兩地區的主權,是屬於美國政府的,所以美軍隨時都可以進入臺灣或巴拿馬,尤其是臺灣,雖然美軍在1979年全面從臺灣撤軍,但是也可以再依據「臺灣關係法」,隨時可以再進入臺灣!
從以上的數據來看,應該就可以明確看出,臺灣經濟的起飛,完全是靠美國!而且根本就不是靠「中國」!現在如此,以後永永遠遠都是如此!就如太陽永遠只會從西邊日落的道理一樣!
1984年10月在美國北加州舊金山市的市郊,發生一起「政治謀殺」的命案,被害人的筆名叫「江南」,又俗稱「江南命案」,美國政府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接到來自潛伏在臺灣總統府(CIA)特工的情資報告,得知「江南命案」的幕後指使者,就是蔣經國總統本人!美國政府傳話給蔣經國,兩個條件給他選擇,一是向全世界宣佈:以後蔣家的人,不會再担任總統一職,也不再涉足政壇!二是如果不行使第一個條件的話,美軍將會再次大舉進入臺灣總統府,進去抓蔣經國總統,並上手銬,搭乘美國軍機,押送到美國首都(華盛頓C.D.)接受公開審判,日後就在美國服刑過下半生,不過這位「聰明的中國人」選擇了第一個條件。
請不要以為就是因為發生了「江南命案」,才迫使蔣經國對外做如此的宣示,其實就算沒有發生「江南命案」,美國政府也不會再讓蔣經國再繼續担任總統一職,蔣經國這時候因糖尿病重病纏身,美國政府會以這個理由,來逼退蔣經國,並讓他提早退休,美方準備讓當時的副總統李登輝先生,來接任總統一職,並絕對摒棄那些來自國外的「高級中國人」,美國政府認為,臺灣是屬於臺灣人民的,總統也要由土生土長的臺灣人來担任,這樣一來,才能完全符合,美國在臺灣的利益!美國真的敢派美軍進入臺灣總統府抓人嗎?
舉一個實例!在1989年12月,美軍在凌晨拂曉時刻,派精銳特種部隊,進入巴拿馬地區,先制服了巴拿馬守軍,隨後進入巴拿馬總統官邸,逮捕諾瑞加總統,並上了手銬,搭上C-141型空軍噴射運輸機,送到美國司法看守所,並接受審判,現還在美國坐監服刑,罪名是走私販毒。臺灣和巴拿馬,這兩地區的主權,是屬於美國政府的,所以美軍隨時都可以進入臺灣或巴拿馬,尤其是臺灣,雖然美軍在1979年全面從臺灣撤軍,但是也可以再依據「臺灣關係法」,隨時可以再進入臺灣!
- Sep 06 Sun 2009 15:54
【影片】台灣料理 (2004年台灣神追思音樂會.系列回顧9)
- Sep 05 Sat 2009 17:42
2009/09/04新聞稿:要求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及發言人王郁琦立即道歉
- Sep 05 Sat 2009 00:38
【影片】“Free Tibet”,連結台灣和圖博命運的密咒
在達賴喇嘛尊者從法會會場要回蓮潭會館時,大地志工贊浬(Rainbow),“幸運又奇妙”地與達賴喇嘛尊者握到了手;相較於2001年,達賴喇嘛尊者訪台,僅僅相差200公尺,卻無緣再更進一步接觸...
2009年的巧遇,達賴喇嘛尊者特別回頭並感謝,“Free Tibet”,連結台灣和圖博命運的密咒。
- Sep 04 Fri 2009 14:27
扁坦承運百萬美金出國?/特偵組:蘋果報導非事實
〔記者林俊宏、劉志原/台北報導〕蘋果日報昨天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在特偵組日前密訊時,坦承在民國九十五年出訪期間,曾載運一百多萬美元現鈔到帛琉,特偵組立刻發布新聞稿嚴正否認,指出蘋果日報上述報導均非事實。
辦案人員說,特偵組從未接獲扁涉嫌在帛琉洗錢的具體犯罪證據,另據調查局移送的卷證中,也沒看到陳水扁有承認過運鈔一事,不知媒體報導依據為何。
壹週刊週三報導指出,美國與帛琉協議安置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成員時,發現陳水扁在九十五年九月出訪帛琉,當地銀行突然出現四千萬美元的現鈔存入,後來並陸續分批轉匯到美國,疑為扁家洗錢款項;不過特偵組主任陳雲南當天立即說明,檢方並無這項情資,亦未偵辦該案。
辦案人員說,特偵組從未接獲扁涉嫌在帛琉洗錢的具體犯罪證據,另據調查局移送的卷證中,也沒看到陳水扁有承認過運鈔一事,不知媒體報導依據為何。
壹週刊週三報導指出,美國與帛琉協議安置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成員時,發現陳水扁在九十五年九月出訪帛琉,當地銀行突然出現四千萬美元的現鈔存入,後來並陸續分批轉匯到美國,疑為扁家洗錢款項;不過特偵組主任陳雲南當天立即說明,檢方並無這項情資,亦未偵辦該案。
- Sep 04 Fri 2009 14:25
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我讀我見(2)
- Sep 04 Fri 2009 14:24
撕裂族群的元兇 - 中國國民黨分類族群幾十年
中國國民黨1947年敗仗逃難台灣,高壓統治台灣以來,把族群資源利益分配作分割和分 類。幾乎所有的資源利益全部給了極少數一起跟隨而來的中國人。經過數十年的通婚與教育,資源利益分配成了這些特定族群攻擊台灣民主手段的坐鎮法寶。他們分類族群,把原本應該公平,平等的族群生態硬生生地撕裂了數十年。如今他們反過來雞狗狂吠指控無聲吞忍數十年的台灣人正待出發的自我意識叫做撕裂。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EmQuZTqmDg】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EmQuZTqmDg】
- Sep 03 Thu 2009 14:48
酷吏 or Mr. Clean-陳定南
- Sep 03 Thu 2009 14:46
偽證罪判決 難以理解
針對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所衍生的偽證罪案,在九月一日宣判,相關人等皆受法院判決六個月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且皆無緩刑宣告,對於台北地院如此迅速,且先於扁案為判決,看似符合迅審原則,實則大有疑問。
偽證罪的特性,即是其必須具有證人、鑑定人或通譯者,使足以當之,學理上稱為身分犯,而也因此身分特性,偽證罪不可能獨立存在,而是附屬於其他案件之上。基於如此的特性,因此刑事訴訟法第七條第四款,才會將與案件有關的偽證罪,界定為相牽連案件,而要求法院將之合併審理,此雖非強制規定,但卻是達到訴訟經濟的必然要求,更可因此防止判決的相互矛盾。以扁案的國務機要費為例,由於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到底是屬於公費,抑或是公務員的實質薪資,目前不僅缺乏法律明文,各界法律見解亦分歧,假若將來法院針對國務機要費部分認定為實質補貼,則如何報銷已非屬重要關係的事項,證人的陳述自然不可能成立偽證罪,如此即產生判決的相互矛盾,這也是法律要求法院必須合併審理的原因所在。
- Sep 02 Wed 2009 12:40
達賴喇嘛於台灣演講-講題: 一個地球.共同的責任
- Sep 02 Wed 2009 12:37
人權救援與台灣民主-「全美台灣人權協會」的故事座談會
- Sep 02 Wed 2009 12:26
阿扁總統給贊鵠的回信